答: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批準設立了一批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這些開發區一方面享有國家賦予的一些特殊政策,另一方面本身的良好設施環境和高效的管理,對當地吸收外商投資和經濟發展發揮了主力軍的作用,但32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多設在沿海東部地區。1999年底國家決定允許中西部各省區市在其省會或首府城市選擇一個已建成的開發區申辦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目前,經國務院批準,已有12個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甘肅、西藏也正在積極申請設立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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