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區內企業的外匯收入實行現匯管理,年終如無盈余則毋須辦理結匯或分成;可根據投入的不同幣種開立帳戶,正常的業務開支不必向管匯部門報批而由開戶銀行按合同辦理。 區內企業可持外匯局核發的《保稅區外匯登記證》,選擇一家區內金融機構,建立一個辦理日常轉帳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外匯基本帳戶,或在區內金融機構開立特定用途的專用外匯帳戶。 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在保稅區設立分支機構,允許外幣在區內自由兌換。以及貨物進出口管理,貨物存儲管理等其它優惠措施。
責任編輯:齊曉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