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實施后可否辦理護照延期?
時間:2007-06-21 16:20 來源:
問:《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于2007年1月1日起實施!吨腥A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換發或者補發護照!秶H民用航空公約》規定:各締約國不得延長其機讀旅行證件的有效期。鑒此,應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不再為各類護照辦理延期。
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實施后各類護照可否辦理延期?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換發或者補發護照。這一規定主要是考慮到我國已批準加入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該公約附件9明確規定,各締約國不得延長其機讀旅行證件的有效期!吨腥A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實施以后,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的,應當依法予以換發或者補發護照,不再辦理延期。
來源:中國人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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