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涉外繼承,就是指公民死亡宣告死亡時,依法將其個人所有的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轉移給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種法律制度,這里所謂繼承中的涉外因素,是指繼承法律關系的幾外因素(主體、客體、權利義務)中,至少有一個因素是與外國有聯系的。涉外繼承包括以下幾種基本情況:
一、 被繼承人是外國人。
二、 繼承人、受遺贈人是外國人,或在繼承人、受遺贈人中有外國人。
三、 遺產在外國。
四、 繼承關系中的法律事實(被繼承人死亡或其生前立遺囑的行為)發生在國外。
以上幾種情況,都是在繼承法律關系中僅有一個因素與外國有聯系,這里需要明確的是,涉外繼承法律關系中至少要有一個涉外因素,但可以不止一個涉外因素。
來源:深圳婚姻律師網
編輯: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