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對臺胞子女在祖國大陸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實行“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適當照顧”的政策。
二、祖國大陸經批準設立的公辦和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以及中等職業教育機構都可以接收臺胞子女就讀。
三、臺胞子女在入學、入園和升學的條件、學校安排、收費等方面均享受與當地祖國大陸學生同等的待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還要創造條件給予臺灣子女適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