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7日起,凡在福建直接從事工程經濟、農業、衛生等相關專業技術工作,且未達到大陸法定退休年齡的臺灣地區居民,符合一定的專業工作年限及相關要求,均可自主申報評審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在閩臺灣地區居民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點先行先試政策”強調,申報人員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社會公德和職業操守;考慮到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學術交流的實際情況,對SCI、SSCI、EI數據庫收錄的刊物上的專業論文列入認可范圍。
此項新政也指出,對國家已向臺灣地區居民開放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不再組織評審;臺灣地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在閩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衛生專業實踐技能考試暫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