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廳2008南6月17日宣布,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福建省在全國率先開展臺灣地區居民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點工作。
福建省人事廳、省臺辦等相關主管部門聯合制定出臺了有關政策,對在閩臺灣地區居民申報工程、經濟、農業、衛生等4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作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政策規定,凡是在福建省直接從事工程、經濟、農業、衛生等相關專業技術工作,且未達到大陸法定退休年齡的臺灣地區居民,符合一定的專業工作年限及相關要求,均可自主申報評審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須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操守。
另外,政策還規定:已向臺灣地區居民開放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不再組織評審;臺灣地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在閩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衛生專業實踐技能等考試暫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