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觀點
銀行應充分披露風險
銀行員工私賣投資產品其實并非個案,甚至在部分高額回報的誘惑下,更是有員工冒著違反相關規定的危險鋌而走險。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近期類似的銀行員工走私單的事件頻發,“看來銀行的監管有待改善,這種事應該不可能是在上下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
和君資本合伙人馮勇也認為,現實中,有一些商業銀行盲目進入金融信托領域,在未獲法律授權的情況下經營金融信托產品,其行為難以得到法律保護。部分商業銀行未能按照符合客戶利益和風險承受能力的適應性原則設計理財產品,大多數投資者往往基于對銀行的信任而購買理財產品,很難對產品的缺陷或合理性做出專業正確的判斷。因此,要加強必要的監管,充分披露風險,同時銀行自身也需要對其從業人員強化風險意識教育,對客戶的資金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