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 羊城晚報:信用卡掛失價差懸殊 律師:格式合同屬"霸王條款"
關于“信用卡掛失難”的報道近幾天引起讀者強烈關注,更有不少讀者和網友吐槽稱:不僅掛失難,掛失收費高也讓人感到銀行在這塊的服務一點都“不可愛”。
網友“天天”就反映,因為丟了卡包,8張銀行卡掛失費近200元,其中3張信用卡掛失費就超過百元,占了一大半。丟失的儲蓄卡每張掛失費是10元,3張信用卡掛失費竟達到120元,其中一張國有銀行的信用卡20元,另兩家股份制銀行的一家要60元,一家要40元。
“同樣是銀行卡,為何信用卡的掛失費遠遠高于儲蓄卡,而且各銀行標準不同,高的60元,低的只要20元?差別在哪里?”“天天”感到很不解。
信用卡掛失則千差萬別,掛失費用從20元到60元不等,除了工行、郵儲銀行在20元、廣發銀行在35元外,其他銀行基本上都在40元之上,招行和平安最高,達60元。若算上掛失后補卡、快遞等費用,有銀行信用卡掛失的全部費用最高可達90元。也有部分銀行對某些信用卡免掛失費,但這多半集中在金卡、白金卡、鈦金卡等規格較高的卡種上,普通持卡人是享受不到的。
“如果消費者覺得銀行收費顯失公平,可以向監管部門反映,在這方面,銀監會等監管部門應有所作為!北本┯(廣州)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聶衛國表示。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永平也認為,盡管掛失費可由銀行自定,但監管部門還是應該給出一定指導,避免亂收費,比如規定一個合理的價格幅度、范圍等,另一方面,在信用卡的申領合同上,他認為也應將相應收費予以明示,讓消費者提前知情,合同條款上應留有費用協商空間!叭绻麠l款中有,但是已經提前印好的收費標準,沒有協商余地,那么這樣的合同仍然是格式合同,通俗的說法就是霸王條款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