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并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采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
。ǘ┓治鲅芯客鈪R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
。ㄈ⿺M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制訂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ㄋ模┲朴喗洺m椖繀R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
。ㄎ澹┮婪ūO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
。┌匆幎ń洜I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ㄆ撸┢鸩萃鈪R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ò耍﹨⑴c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ň牛┏修k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