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單位保障”轉向“社會保障”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胡曉義介紹,我國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逐步推開的,伴隨著我國從計劃經濟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程。
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休后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國有企業改革沖擊了傳統的勞動保險制度。為平衡不同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廣東等地開始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