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認為,責任追究辦法和同時出臺的三個辦法一起構成一種監督體系,配套銜接,前后呼應,體現了通過機制、標準、程序來整治用人不正之風的價值導向。
官員個人事項納入反腐視線 “私生活”也姓“公”
絕大多數“落馬”的官員,均有一項“生活腐化”的指控,這被視為高級官員的生活細節已被納入整個反腐體系的監測系統。
中共中央頒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首次明確了8個方面“禁止”、52個“不準”的具體規定,清晰劃定了官員廉潔從政的“高壓線”。除了對黨員干部的公務行為進行規范外,還對其個人生活及家庭成員進行嚴格約束,甚至連婚喪嫁娶等個人行為也有了“緊箍咒”。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及,“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堅決執行中央關于報告個人經濟和財產,包括收入、住房、投資,以及配偶子女從業等重大事項的規定,并自覺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
媒體評論稱,官員作為公權人物,其“私生活”也要姓“公”。官員的“私生活” 包括財產情況、婚姻狀況、社會關系、親屬從業情況等應時時刻刻處在“陽光”下。有了公眾全方位的審視和逼視,官員在私生活領域就會盡可能地檢點、收斂,由此引發的腐敗也才會少之又少。
新型賄賂“技術含量”高 技術反腐應對挑戰
近年來,“新型賄賂”的方式和手段不斷出現新花樣。種種有“技術含量”的新腐敗形式對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亟待建立長效“防腐”機制,由制度反腐向技術反腐轉變。
據悉,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在試圖通過技術手段,將全國檢察機關查處的個人和單位構成行賄犯罪的有關事實進行匯總,建立統一的行賄黑名單記錄。
目前國家預防腐敗局也正積極推動有關方面引入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其成員單位財政部表示將細化政府采購條例,納入行賄查詢的程序內容;國家發改委也表示將在修改招標投標法時把查詢作為必經程序的內容;有關方面還加強了在人事管理中引進行賄查詢的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