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已在體制和機制上有了很大改善,但央企仍然不是完全市場化的企業:主要負責人由組織部門任免;薪酬依然半行政化;央企負責人與政府官員之間的雙向流動依然頻繁。
央企利潤雖多,但只有10%的分紅要求,大量利潤留在央企為企業管理層支配。對管理層而言,可支配的資金自然多多益善。擁有過多自由現金流量(free cash flow)的央企,不可避免會出現多元化甚至亂投資的問題。國資委雖然可以通過行政性的命令去規范和約束央企的投資沖動,但這種行政化的指令既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又往往陷入事后諸葛亮的被動局面。更重要的是,頻頻以行政化指令去強制央企,并不足取。央企屢屢成為地王,某央企以“全產業鏈”的旗號涉足葡萄酒、大米、蜂蜜、乳業、方便面,在很大程度上背離了央企退出競爭性領域的國家戰略。
由是觀之,李榮融的困惑,不是他本人能力不彰,而是現行體制之困,是央企改革棋至中盤遭遇的中盤迷失。
最近,胡錦濤總書記提出了“包容性增長”這一概念。以此來比照央企,則未來改革方向其實是不言而喻的。所謂包容性增長,就是讓更多的人分享改革和經濟發展的成果,從“讓少數人先富起來”的探索階段,轉向更加注重機會均等和公平競爭。在包容性增長的框架中,民營企業和央企應享受同等的市場地位,消除壟斷;央企應堅決從一般競爭性領域中退出,應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實現管理團隊的職業化,擺脫行政化思維的羈絆;央企利潤應提高強制分紅比例,讓全民都能受益……
從更長期的角度看,政府應逐步降低在央企中的持股比例,這不僅有利于改善央企的公司治理,擺脫行政化的束縛,更可以獲得更多財務資源投入到醫療、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領域,全力推動中國經濟盡快轉型。(劉勝軍 作者系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