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今日刊載社評指出,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有其實際需要:一是兩岸人民往來簽證上的需要;二是兩岸人民處理人身安全事項的需要;三是兩岸商務往來的需要。
全文摘編如下:
馬英九于5月18日參加;鶗麓髽钦絾⒂玫涠Y,在致詞時他就未來兩岸關系發展指出:臺灣有關大陸事務的法規多與現實有距離,“陸委會”已開始全面檢討;此外;鶗查_始與大陸海協會研商互設機構,擴大交流項目!
非常贊成馬英九的指示,特別是在兩岸交流日益熱絡的情況下,海協、;鶅蓵ピO辦事處有其實際需要,希望相關部門盡速研究其性質、定位、功能、組成,讓兩會盡速完成互設辦事機構!
眾所皆知,自1987年臺當局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以來,兩岸交流愈來愈密切,雙方需要處理攸關人民切身利益之事務也愈來愈繁雜,雙方若在當地相互設有辦事機構,可以在較短時間內,處理兩岸人民往來所衍生之事項!
兩岸互設辦事處有其事實上之需要,舉其犖犖大者:第一,是兩岸人民往來簽證上的需要:兩岸人民往來愈來愈頻繁,兩岸若能在本地辦理簽證,免除經由港澳的程序,當可為兩岸人民節省相當多的時間及成本,方便兩岸人民的往來!
第二,是兩岸人民處理人身安全事項的需要:兩岸交流所衍生的人身安全事項也愈來愈多,如旅行意外、突發健康事件、醫療后送等,這些攸關人身安全的事項,都需要兩岸協助處理,兩岸若能在對方設有辦事機構,可就近、即時處理,保障兩岸民眾的人身安全!
第三,是兩岸商務往來的需要:隨著兩岸商務往來愈來愈密切,所衍生的商情搜集、商務糾紛處理等事項需要兩岸協助處理。而兩岸文教、新聞、司法…等方面的往來也愈來與密切,交流秩序也需要政府協助!
另一方面,由;鶗⻊瞻讣某砷L可以看出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必要性,例如,自2008年6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止,協處臺商經貿糾紛1,342件,較之前同期(223件)成長502%;協處人身安全8,082件,較之前同期(4,643件)成長74%,在兩岸人民急難服務方面,2008年6月1日至2011年底,服務案件7,366件、撥打緊急服務專線19,315通、協助人身安全1,618件、協助返鄉2,273件、協助來臺探病奔喪1,600件!
2008年6月兩岸第一次兩會領導人會談過程中,;鶗ざ麻L與海協會陳云林會長曾經提及兩岸互設辦事處之問題,當時兩會極有意愿要互設辦事處,所以兩岸應該可隨時就此問題展開協商!
兩岸交流所衍生攸關人民福祉之事項愈來愈多,兩岸當局應站在服務人民的立場,理應哪里有同胞及企業,哪里就有服務據點,以協助兩岸人民處理問題,提升兩岸人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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