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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談"二二八"遭綠批 藍:別再挑動受難者家屬情緒

        2014年03月02日 15:14 來源:中國臺灣網 字號:       轉發 打印

          中國臺灣網3月2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馬英九日前在臉書談到“二二八”事件,卻招來謝長廷留言質疑,指稱馬英九文中使用的是“補償”,而非“賠償”。謝長廷指稱,補償是指行政單位沒錯,如征收土地、拆除違違,而賠償則是有錯。他質問臺當局如此道歉意義何在。

          對此,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范姜泰基今天表示,臺當局努力撫平“二二八”事件傷痛,盼在野黨“將心比心”,避免再挑動受難者家屬情緒。范姜泰基表示,馬英九語意很清楚,謝長廷不應刻意做文章。

          范姜泰表示,馬英九臉書中談到,“關于二二八事件真相的調查……認錯、道歉、補償、建碑、恢復名譽、訂為假日等等,已經二十多年了”。事實上“二二八條例”的名稱在1995年制訂時,確實是“補償條例”。在實施長達12年后,才在2007年修正為“賠償條例”,也得到當時“立法院”國民黨團的全力支持。

          范姜泰基表示,1995制訂“二二八條例”時,究竟應該用“補償條例”或“賠償條例”,確實有不同意見?紤]重點的是哪一種用語對受難者或家屬得到實質撫慰最有利?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賠償”必須由受害者就“損害”負擔舉證的責任,規定門坎較高。但當時“二二八”事件發生已48年,時空環境變化很大,要求受難者或家屬對48年前的損害提出證據,可能發生困難,更可能對受難者或家屬造成二度傷害。

          因此,經過多方研議,最后采取專家的意見,使用門坎較低的“補償”一語,讓受難者或其家屬申請時可較為容易過關。

          同時,范姜泰基表示,臺當局既然已公開認錯并道歉,當然就沒有利用“補償”的名稱來規避責任的問題。事實上,99%的案件(2266件)都是在“補償條例”時期審查通過。

          針對“二二八”事件,范姜泰基還表示,國民黨重新執政后,馬英九多次以地區領導人身份向受難者及家屬表達誠摯歉意,這些行動雖然無法完全撫平受難者和家屬心中傷痛,但總是表達臺當局的誠意與善意,盡量做到療傷止痛。(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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