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1996年9月12日,5歲的謝姓女童被發現陳尸在臺空軍作戰司令部餐廳廁所外水溝旁,經法醫解剖驗尸,證實女童先被悶死,后遭鈍器插入下體造成撕裂。10月4日,臺空軍以士兵江國慶認罪宣布破案,但江國慶在法院審理時翻供,指遭用刑才坦承犯案,初審被依強奸殺人罪判處死刑。1997年3月,臺防務部門復審,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被用刑為由,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但臺空軍作戰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法官審理,最后仍判處江國慶死刑定讞,并在1997年8月30日火速執行槍決。
事實上,就在江國慶有罪定讞前兩個月,曾在臺空軍服役的士兵許榮洲在1997年5月間趁服役休假時間,犯下臺中性侵女童案,遭收押并自首是他和友人性侵并殺害謝姓女童。當時許榮洲能清楚描繪犯案現場、犯案細節,對于性侵動作、血跡潑濺高度、女童所穿衣服,都能清楚描述,但之后又全盤翻供,稱是別人告訴他江國慶如何性侵女童。由于相關細節從未披露,臺檢方認為許榮洲涉嫌重大。
經臺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黃如慧半年多的搜證后,認為許榮洲涉嫌重大。28日,黃如慧指揮臺中市警局傳喚許榮洲到案。據了解,許榮洲到案后,當庭坦承是他犯下謝姓女童性侵命案,對于性侵動作、血跡潑濺的高度,也一一說明。臺中地檢署將其當場逮捕,并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