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非長治久安法律作為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23日受訪表示,“這樣只是一時,不是臺灣長治久安應該有的法律作為!”
陳沖在“立法院”指出,領月退休俸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資格確定后,根據他估算,整個金額不到原來的十分之一。
陳沖強調,本于“照顧弱勢”原則,每月退休俸新臺幣2萬元以下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演訓致死亡、重傷或殘廢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或遺屬,對臺灣有很大貢獻,人數也不多,可領取年終慰問金。
蘇貞昌受訪表示,這項發放沒有法律依據,沒有工作還有年終獎金,道理上說不過去,現在財政這么困窘下,一年花200多億元,造成當局嚴重負擔,也擠壓其他可以做的事情,情理上也不對。
蘇貞昌說,民進黨主張當局應懸崖勒馬、停止發放,但也不要讓早期低階、低薪的公務員受到沖擊,因此呼吁當局在改革同時,對弱勢退休公務員要有替代的配套措施。
蘇貞昌強調,“這件事應該要有‘立法’的依據,但還沒看到‘行政院’要用‘立法’來解決!、“這樣只是一時,不是國家臺灣長治久安應該有的法律作為!”
民進黨議員莊瑞雄:符合中低收入標準才叫弱勢
“行政院長”陳沖表示,本于“照顧弱勢”原則,月退休俸新臺幣2萬元以下,及因演訓作戰受傷或死亡的退休軍公教或遺屬,才可領年終慰問金。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莊瑞雄23日深夜在臉書表示,“符合中低收入標準才叫弱勢,才叫可憐”,當局不該制造不公平與對立。
陳沖在“立法院”指出,每月退休俸新臺幣2萬元以下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演訓致死亡、重傷或殘廢的退休軍公教人員或遺屬,對臺灣有很大貢獻,人數也不多,可領取年終慰問金。
對此,莊瑞雄表示,符合中低收入標準才叫弱勢,才叫可憐,才令人于心不忍,當局當然有照顧的義務。
莊瑞雄說,如果不符標準,只是職業類別曾當過公務人員就叫清苦,就可領1.5個月年終獎金,這叫階級且慷他人之慨。他強調,當局不該制造不公平與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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