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源不足 應以稅制改革配套
林向愷認為,18%一定要廢除,真正經濟弱勢的退休公務員應該以所得替代率6成或6成5由當局補足差額,如此才能達到退休給付的一致化;此外,現行退休所得每年75萬元的免稅額部分,他強烈建議免稅額應下修,讓具有高所得替代率的族群回到稅制的“量能課稅”,如此既不會影響中低所得者的退休所得,也能拉近職業別間的替代率差距。
呂建德也以瑞典為例,大學教授退休后雖然領的退休金是一般人的4倍,但是通過高額的稅率,一樣能達到縮短差異的效果。臺灣現行公務員退休給付若能配合高稅率,不僅能讓實際退休所得與一般民眾拉近,也不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而課回來的錢更能支應青年人所需要的長期照顧或育兒需求,減輕青年世代的負擔。
身兼稅改聯盟代表的王榮璋則憂心,如果不配合稅制一并檢討,在即得利益者的壓力之下,年金的財務負擔又轉嫁由臺灣舉債,等于還是留給后代子孫承擔,因為他強調建議,因通過稅制改革,讓臺灣有充足的財務做老年經濟安全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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