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怎么避免花“冤枉錢”
財政部將完善采購品目的具體配置標準,杜絕“奢侈采購”等不規范行為
很多人關心,與市場價格相比,政府采購的價格到底是高還是低?對于實際執行中出現“只買貴的,不買對的”現象,監管部門將采取哪些措施管住這些“亂花錢”行為?
“一般來說,政府采購價格比市場價格要低,但也有比市場價格高的情況!瘪R海濤指出,政府采購確實存在制度不完善和執行不規范等問題。比如,為了滿足各單位小額、零星采購需要,可以通過協議供貨方式進行采購,以保證采購的效率。但在實際操作中,招標與采購存在著時間差,可能會出現當時的采購價格并不高,但產品到手時市場價格下調的情況,特別是像電腦、打印機等電子產品更新換代快,市場價格波動大,給人的感受是政府采購價格高花了“冤枉錢”。而一些供應商,為協議供貨提供與市場銷售主流產品存在一定差異的“政府專供產品”,借此回避與市場價格的比較,使得部分品目協議價格高于市場價。還有,由于部分品目尚缺乏具體的限制性采購標準,一些采購人打著采購“辦公用品”的旗號,購買一些功能“奢侈”、價格昂貴的產品。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部分品目協議價格高于市場價的問題,財政部已經著手在制度層面上進行深化改革和調整。從去年8月開始,對電腦、打印機等,率先在中央單位進行批量集中采購改革試點。數據顯示,臺式計算機批量集中采購中標價格比協議供貨價低了10%—15%,比市場價低了10%,打印機批量集中采購中標價比協議供貨價低了7%—8%,比市場價低了10%。下一步,財政部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擴大范圍,逐步向全國推廣。
對于一些市場價格波動較大產品,通過不斷完善協議供貨管理制度,采取增加采購次數、縮短周期的辦法,實行中標產品協議競價和價格監測,加強對中標供應商履約情況的監管,來應對價格的變動,力爭保持價格優勢,節約更多的財政資金。至于一些地方出現的“奢侈采購”等不規范行為,財政部將進一步完善有關采購品目的具體配置標準,嚴禁配備明顯超出機關辦公基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產品,拒絕所謂的“政府專供產品”,以遏制超標采購。同時,還將推進采購文件編制過程和采購結果的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馬海濤指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管好采購預算是關鍵。預算這個基礎打牢了,就等于控制了財政支出的源頭。目前,一些采購單位預算編制計劃性不強,漏編、隱瞞政府采購項目的情況,往往容易帶來臨時性的、隨意性的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