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辦說,今年11月12日16時許,安康市人大代表視察組乘坐車輛前往白柳鎮視察,行經白柳街道涵洞十字時,村民李典秀等人跪、睡在街道涵洞十字,致使進的客運車輛、農用運輸車、視察車輛及其他車輛均無法正常通行,阻斷交通達20余分鐘。
12日17時許,公安民警對李典秀等四人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一案進行調查。15日晚,案件調查結束,公安局依據李典秀等四人的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一款(四項)和《信訪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對李典秀、楊久紅、孫啟換處于行政拘留7日,對宋幫娥處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并于同月19日送達執行,因本人拒簽送達的決定書,由兩名民警簽字送達。(記者雷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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