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在讀研時就開始從法學角度關注中國的改革和發展,這讓他在學界很快嶄露頭角。1994年,中央開始舉辦政治局集體學習法制講座,39歲的曹建明走進中南海,作為黨和國家領導人法制講座的第一位主講人,他給中央領導講授《國際商貿法律制度及關貿總協定》,引起海內外關注。1998年,曹建明再次走進中南海,為中央領導講授《金融安全與法制建設》,在當時亞洲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他的講座得到中央高層和各方面的高度重視。隨后一系列維護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風險的法律措施不斷出臺。
周強在2006年46歲時結束在團中央的工作,開始主政地方的歷練:出任湖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省長之一。
周強上任后,將省內55個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界限公之于眾。他明確提出加強行政程序建設,并力邀多名行政法專家參與湖南地方行政立法。2008年10月,《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出臺,成為中國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規定。
2010年,周強出任湖南省委書記,進一步提出“法治湖南”的主張,次年7月湖南省委通過《法治湖南建設綱要》。周強說:“要通過完善法治,推進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在法治的軌道上擴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
周強擔任湖南省省長和省委書記期間,積極推進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新型城鎮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統籌推進長株潭試驗區、武陵山片區扶貧開發、湘南承接產業轉移、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區域發展,湖南經濟社會發展迅速,地區生產總值在2012年突破2萬億元,長株潭城市群核心增長極作用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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