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1999年赴京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并兼任國家法官學院院長。2008年,他出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
到最高檢履職以后,曹建明明確提出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的檢察工作總要求。幾年來,在他的帶領下,全國檢察機關圍繞服務經濟發展、保障改善民生采取了一系列新舉措,在一些重點領域連續開展專項法律監督活動,突出懲治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犯罪,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
作為一個法學家,曹建明更加注重檢察工作的法律監督屬性,體現法治原則,遵循司法規律。同時,他鮮明提出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強調把強化自身監督放在與強化法律監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檢察機關推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上提一級等制度,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機制,認真解決自身違法違規辦案的突出問題,促進了執法活動更加規范和執法形象持續改善。
對于由兩位法學專業出身的官員執掌“兩高”,法律界人士多有期待。全國政協委員、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紅宇說,希望在未來的司法體制改革中,法院、檢察院系統繼續強化司法權威,培養高素質的法官、檢察官,進一步保障案件當事人和律師的各項訴訟權利,公開重大有影響案件的審判進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記者郭鑫 楊維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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