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民政協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
講述人:侯欣一(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
按照現行的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高度重視人民政協工作,強調要進一步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性質定位,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人民政協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緊緊圍繞執政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服務大局,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識、匯集力量、建言獻策,作出了新的積極貢獻。
縱觀人民政協幾十年的歷程,人民政協還是個發展中的政治組織。它的職能和形式都在不斷變化和發展,因此人民政協要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就要堅持改革創新精神,推進人民政協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工作創新,豐富民主形式,暢通民主渠道,有效組織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共商國是,推動實現廣泛有效的人民民主。
重啟雙周協商
增加委員參政議政機會
2015年全國政協共召開了1次全會、兩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兩次專題協商會,20次雙周協商座談會,相較于2013年增加了協商的密度,與2014年保持基本一致,說明全國政協的工作是在逐步創新、發展的過程,現在正在趨于穩定、完善的狀態。
在這之前,有不少全國政協委員曾經透露參與協商的機會并不太多,除了每年參加一次的全會以外,如果不是常委會委員或專委會委員的話,就很少再有機會參與政協的工作。
因此,重啟雙周協商座談會,邀請政協委員在小范圍內就某一個問題進行協商,確實對于發動委員加強協商,是一個很有效的嘗試,是中共加強協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貫徹落實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
回顧中國人民政協發展史,雙周協商座談會是對1950年4月至1966年7月舉行的百余次“雙周座談會”的繼承、創新和發展。
從2013年重啟雙周協商座談會至今已召開了46次。
如果按照每年開20次左右,一次參加會議的大概20位委員,一年下來就有將近400位委員能夠參加雙周協商座談會,而一屆全國政協是5年,那么就給2000多位政協委員提供了建言的平臺和機會,因此這個覆蓋面是比較廣的。
這也為委員的知情、參與、履職創造了更好的條件,組織和動員更多的委員以不同的方式,參與到全國政協的工作中來。
政協民主氛圍
讓委員發揮出更大價值
雙周協商座談會實行一會一題,在選題上,其題目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小而精,如果題目大而散,容易大而無當、談空、談虛、概念化,小而精的題目就避免了主題空洞難以駕馭的狀況。比如,2015年3月23日舉行的第27次雙周協商座談會的題目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訂,就某一個法律的修訂進行協商,這個題目就比較易于討論,委員們也更有著重點,思想容易集中。
參加“雙周協商座談會”的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大都是對該議題有密切關系、有最深入研究的人以及按照不同界別不同黨派來邀請的。
兩會前夕的最后一場雙周協商座談會,是第46次雙周協商座談會,商討快遞條例的制定,我有幸參加座談,我本人是法學教授,因此,我的主要任務就是圍繞法律條文,從文本上提出自己的看法,而來自公安部的委員最重視的是安全問題,郵政局最重視的是快遞業的發展瓶頸等,每位在座的委員,都能將自己的觀點如實表達,盡可能地將問題討論透徹。從不同利益和專業角度出發,發現問題,分析問題,避免過分偏重某方面而影響對總體利益構成的判斷,同時,廣泛匯集各方智慧,把座談會開成“群言堂”,推動不同觀點的交流,深化理解、減少分歧、增進共識,有利于真正解決問題。
我參與過多次雙周協商座談會,3個多小時的會,每一場都是俞正聲主席親自主持,這就保證了雙周協商座談會的穩定性和高規格。
20個人圍坐在一個大圓桌上,很多觀點都經過事先調研和認真準備,為了讓每位參與者都有發言的機會,因而講的時候要求盡量簡潔,直面問題,自由發言,可以打斷,可以追問。
這樣就會產生很多碰撞和火花,畢竟大家來自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界別,觀點不同實屬正常,但是委員們一直秉持著俞正聲主席提倡的“只交鋒不爭吵”的原則來參與探討。
更多的時候,是俞正聲主席與委員們的相互交流,幾乎每位委員在發言的時候,俞正聲主席都會認真傾聽,并不時提出自己的觀點,俞主席語言平和,觀點直白,完全是平等協商的態度。
我們經常說要民眾解放思想,鼓勵大家講真話講實話,其實領導人和現有的體制能否營造真正平等協商、真誠坦率的會議氛圍十分重要,領導人的作風對真正實現協商交流、增進共識的目的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這種自由、寬松的發言氛圍在我國現有的會議形式下確實是難能可貴的。
履職政協委員
當一個“全天候”政協委員
作為一位連任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老委員”,我感受更多的是責任感和使命感。因為并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全國政協委員,參與國家大政方針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因此,當我有這個榮幸為人民群眾發聲,為我所在的群體獻策時,我就要盡到自己的義務,務必講真話,講實話。
政協委員是按照界別來分類的,也就是說,委員代表的是階層和團體。作為社科界的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清醒地知道必須在專業領域里說話才會有分量和價值,我也一直這樣要求自己。當然,我也希望政協委員們都能站在界別的角度來選擇議題,盡量從自己專業的背景來討論問題,并將自己思考的結果經過整理借助政協的平臺表達出來,這樣有助于決策者和執行者真正了解社會各界的態度。
兩會召開在即,我關注的領域仍舊脫離不開教育和法治建設的領域,對于就業歧視的問題,我曾經連續提過3年,今年還將繼續作為提案。許多人認為這是小事,但在我看來,這是牽扯社會公平的大問題,我希望將我的想法從法治的角度來梳理,推動社會公平。
政協委員只是我的一種角色,我還有自己的本職工作,既要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保持熱情又要兼顧政協委員的履職不掉鏈子,說實話協調好這兩種角色是不太容易的。為了讓自己的議政不“業余”,我要求自己當一個“全天候”的政協委員。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時刻提醒自己從專業的角度留心一些社會話題,覺得有價值就記錄下來,看是否能跟政協的建言獻策進行銜接,同時又必須充分利用一切時間從事自己的學術研究。這樣做雖然很辛苦,但是值得。
早在2008年,還是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時,我就提出關于設立國家憲法節的提案。之后,幾乎每隔一年就提交一次“憲法節”提案。
7年的執著換來可喜的成果,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雖然與我提案初衷的“憲法節”有所不同,但是“憲法日”的設立仍然是一種巨大的進步。法治的每一點進步,其背后都蘊藏著許多人多年努力的結果,今后仍舊需要一代代學者、一屆屆代表和委員不斷推動。
本報見習記者 朱琳
本報記者 蒲曉磊 采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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