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 論
一個在官方和民間均有良好口碑的村委主任和村委班子,怎么會被鄭州警方以涉嫌組織、參與“黑社會團伙”拘捕呢?
盡管鄭州警方對外發布的消息中有關孔建立所涉嫌的各種罪行可謂言之確鑿。但當地很多村民對此并不認可,相當一部分村民認為,孔建立被捕兩派斗爭的結果。
據了解,最近幾年,隨著鄭東新區建設速度的加快,僅在磨李村就有十幾所大專院校的工地在施工。承包這些工地的工程,向這些工地供應沙石、土方、建材等等,就成了失地村民維持生計、甚至發家致富的重要手段。為此,2004年8月鄭州市鄭東新區建設領導小組還專門下發文件就當地“失地農民有序參與鄭東新區建設有關問題”下發通知。
知情人說,在承攬這些工地工程過程中,雖然沒有明確村委主任的權力,毫無疑問的是:村委主任在協調村民參與眾多工程項目建設及建材供應上是有相當發言權的。因此,選舉之爭、利益之爭很可能是導致孔建立及其村民一班人被捕的主要誘因。
磨李村的一些村民直截了當地說,孔建立及其村委班子成員被抓就是磨李村村委選舉過程中敗選一方的打擊報復。相關材料顯示,帶頭舉報孔建立“涉嫌犯罪”的舉報人本身就是前一任村委班子成員,并且還是相當有實力的建筑承包商。該舉報人稱,由于孔建立的原因自己損失高達9000多萬元元。
姚橋派出所所長袁向峰說,孔建立被捕后,派出所也去磨李村走訪了一下,從走訪的情況看,不排除選舉后敗選方通過舉報手段實施報復的可能。
孔建立等村委班子成員被捕還引發當地群眾對何為“黑社會性質組織”不理解。磨李村一村民說:將一個經過合法程序選舉產生,并得到黨委、政府和多數群眾認可的“合法村委”定性為“黑社會組織”,那么什么才是“白社會組織”呢?
鄭州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崔偉龍律師說,根據鄭州市鄭東新區建設領導小組“關于組織失地農民有序參與鄭東新區建成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顯然村一級組織在保障農民有序參與新區建設起著關鍵作用、甚至領導作用,其中肯定會存在派別之爭,肯定會存在因難以做到絕對公平而引發的矛盾,并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沖突。把這種關鍵作用和領導作用偶然發生的沖突等同于“黑社性質組織”顯然是不妥的。
崔偉龍律師認為,判斷一個組織是否“黑社會性質組織”關鍵是,這個組織是在為大多數人服務還是為少數人服務,是得到多數人的支持還是僅僅只有少數人支持,是配合政府的工作還是和政府對著干。按照這三個標準,孔建立及其村委班子是否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