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指之后
經歷了數次上訪和被拘留之后,2010年8月1日,19人中的黎波、張珅、張永勝、黃群躍來到了清華大學西門外。
“當我看到的時候,4個人的小指都少了一截,還在不斷地滴血。我問別人,他們這是怎么了?周圍的人告訴我,‘你沒見他們身邊的菜刀嗎?自己切的’!侵割^呢?’‘吞下去了’!睋繐粽叻Q,4人面前當時還擺著白紙,上面寫有8個紅色大字“我沒曠工,還我清白”。
事發10多分鐘后,警察趕到現場。
隨后,急救中心的人趕到,4人被送到積水潭醫院治療。張永勝告訴記者,由于醫院人比較多,他們等了6個多小時才得到包扎和救治,最后一個做完手術已是次日凌晨1點。
不過,他們認為,只要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吃多點苦也值。他們的目的的確達到了,但結果卻不是他們想象的那樣。
第一個重視的是寧遠縣駐京辦。據斷指者敘述,事發后沒多久,寧遠縣駐京辦的人就趕到了積水潭醫院,之后,4人便被帶到寧遠縣駐京辦。
據張珅介紹,之后的幾天里他們除了去積水潭醫院打過針,就沒被允許走出駐京辦的大門,吃飯就在駐京辦食堂里,吃完就回房間。
第二個重視的是寧遠縣各相關部門領導。事發后,寧遠縣縣委副書記劉衛華、副縣長劉慧蘭、公安局副局長陳慧紛紛從寧遠趕到北京。
據張珅回憶,8月2日他就見到了陳慧副局長,陳慧要求他們“先回去再說”。
8月6日深夜,4人乘坐駐京辦準備的車返回寧遠后,就被直接送到了寧遠縣拘留所。
寧遠縣政府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確認,是縣委副書記劉衛華、副縣長劉慧蘭和公安局副局長陳慧將4人從北京帶回來的。
張珅說:“我們6號被帶回來就一直關在寧遠公安局,當夜就問我們是怎么回事,幾個人輪著問,不讓我們睡覺。就讓我們在凳子上坐著,一直坐到第二天早上7點多!
8月6日,黃群躍的妻子鄭茂菊,收到了寧遠縣公安局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稱:“現查明黎波、張珅、張永勝、黃群耀(原文如此,應為黃群躍——編者注)4人,為反映進入寧遠縣電力局編制問題,先后到市赴省進京上訪多次,特別在2010年8月1日15時30分許,黎波、張珅、張永勝、黃群耀4人在北京市清華大學西門外西300米處,斷指自殘,引起過往游客行人數十人圍觀并拍照,擾亂了北京的公共秩序!睕Q定書宣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決定給予黃群躍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于2010年8月7日至2010年8月17日在寧遠縣拘留所實行行政拘留。
另外3人的家屬也收到了處罰決定書,3人的拘留時間均為15天。
另一名斷指者黎波的妻子駱春花接到寧遠縣公安局的電話,“公安局告訴我們,說我們的老公被拘留了。讓我們過去給他們送席子、被子,還有其他必需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