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由發生爭議的機構解決
記者:多點執業之后,患者和醫生之間的糾紛怎么解決?賠償問題該找哪方協商?
鄧小虹:多點執業醫師發生醫療爭議事件的,由發生爭議的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醫師在申請多點執業的時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請人本人醫療責任保險憑證。目前,醫療責任保險已推行6年,所有公立的醫療機構都必須參加。這個保險現在已經支付了賠償金額1億多元。以往一般都是醫院為醫生購買。其實醫生也需要自己購買保險,在哪里發生糾紛,就由保險賠付。
記者:醫生“兼職”一直都有,這與多點執業的區別在哪里?
鄧小虹:過去很多的兼職行為,有悖于《執業醫師法》,現在實行多點執業,醫師需要提出申請,管理部門知道醫生在什么地方執業,方便管理,同時也方便了患者就醫。
記者:醫師多點執業后,診療費怎么收?
鄧小虹:到哪個醫院執業,就按照所在醫院的標準收費。(記者 賈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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