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中心:只愿賠償1萬
頤樂辦公室主任周惠說,事發當晚,查房時老人明明已躺在床上睡著了,誰又想到她會半夜起來,并獨自下樓,還出現了意外。
“既然事情發生了,我們肯定有責任,主要是護理不全!敝芑菡f,他們愿意賠償,但只能承受1萬元的賠償費用。
律師:雙方最好協商解決
四川揚雄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劍認為,如果家屬一定要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可以從兩個角度考慮:家屬把老人送進養老機構,雙方就形成合同關系,老人發生不幸,養老機構就有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責任。養老機構對入住的老人有盡力照顧的責任,如果因過錯沒盡到照顧責任導致老人死亡,這就侵犯了老人的生命健康權,要承擔相應責任。
孫劍說,實際的法律程序中,家屬只能選擇其中一種要求對方承擔,如選擇違約責任,賠償數額相對較小,如選擇侵權責任,操作又非常麻煩。所以,家屬最好還是和養老機構協商解決此事。(記者 王敏成 攝影 吳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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