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豆首次被捕經過曝光
紅豆原名王立勇,2002年因猥褻兒童罪被判入獄3年。北京電視臺《法治進行時》欄目此前曾公開了他首次被公安機關抓捕的前前后后。
據《法治進行時》報道,紅豆“猥褻男童案”由2001年9月一位學校老師的報案引發。當時北京市舞蹈學校附中一位領導到朝陽區新源里派出所報案,他指控,2001年4月至2001年6月期間,歌星紅豆對該校的多位男學生實施了性猥褻行為。在取得大量翔實的證據后,偵查員決定對紅豆實施抓捕。
2001年12月17日上午,偵查員了解到紅豆從外地演出歸來回到北京。于是,偵查員早早就守候在紅豆家門口,準備等他出門時將其抓獲。紅豆聽見后門有動靜,想從前門溜走,被守候在此的偵查員抓獲。
隨后偵查員進入紅豆家中搜集證據,發現紅豆家中的客廳墻壁上貼滿了紅豆和其他男孩的合影照片,此外,還有一些各種神態的小男孩的照片。
在偵查員與紅豆的談話中,公安人員發現,紅豆并不認為自己猥褻男童的做法是違法行為。公安人員表示,在審訊紅豆時,他們發現紅豆是一個法盲,根本不懂法律。由于此案涉及個人隱私,2002年6月6日,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依法判處紅豆有期徒刑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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