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沒有攝像頭,事發時也沒有任何目擊證人。接受交警部門委托后,張美超與同事們反復到事故現場蹲點,發現80%的人確實是騎車過馬路的。
那么,中巴車司機所言屬實嗎?“如果是騎行的話,中巴車應該會先撞上人的右腿,但根據尸檢報告,老人的右腿沒有明顯的撞擊傷!睆埫莱f。
可要證明“推行”的說法,必須有實實在在的證據。仔細檢查老人的自行車后,張美超與同事發現,自行車車座嚴重變形,而變形的方向迎著中巴車的撞擊方向。
這使張美超推論出:高大的中巴車先撞上自行車,再撞擊老人,由于撞擊點在人體重心以下,老人身體發生旋轉,猛地擺向中巴車,他的臀部便強力擠壓車座,使之變形。
他的推論很快得到法醫與痕跡學專家的證實:在老人臀部的相應部位,“確實有符合自行車和人體的擠壓痕跡”。鑒定結果最終顯示,中巴車司機的口供并不屬實。
“一旦發生事故,活著的人都容易撒謊,想推卸責任。不仔細辨別,可能就錯過了真相!蓖趸劬f。至今,她所帶領的鑒定團隊已多次戳穿一些“荒唐”的證言。
“明明尸體就躺在他們車前,他們還說人不是他們撞的!崩疃照f。他認為,重大交通事故賠償金額一般比較高,為了逃避賠償,肇事駕駛員“什么花招都要用”——一個騎自行車的人被一輛摩托車當場撞死,現場男子卻說自己只是乘客,駕駛員已經逃逸了;一輛小轎車發生嚴重車禍,乘客有死有傷,輕傷的人指證,遇難者才是駕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