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電話聯系方冬生后,在一家社區的民營診所找到了他。當問起最初注冊這個商標的想法時,他閉口不談,只是反復強調“不放棄商標擁有權”。
在當地媒體的公開報道中,筆者看到了他最初的解釋。方冬生說:“孟祥斌救人犧牲的英雄事跡發生后,我被深深感動了,有時連做夢都會夢見他,于是就突發靈感,想著是不是能用他的名字申請一個商標,讓他的精神發揚光大。把‘孟’改成‘夢’,一是取個諧音,讀著順口,二是‘夢’為動詞,意為想念,好讓大家永遠懷念他!
經過一系列程序,2010年8月商標正式注冊成功。隨后他便到處張貼“夢祥斌”商標合作推介廣告,尋求出租或轉賣。在當地媒體的報道中,他說,打廣告的目的是為了尋找合作伙伴或將商標轉讓,至于價錢要與對方商談。他說:“申請商標是為了創品牌,還得有敏感性,要搶在別人前頭!
借英雄的名字賺錢,這是對英雄的褻瀆
在古城金華,孟祥斌英勇救人的事跡家喻戶曉。談及把英雄的姓名搶注成商標并尋租轉賣,有的市民贊嘆方醫師“頭腦靈活,商業意識強”,有的則認為這是對英雄的不敬。
“雖然‘夢祥斌’和‘孟祥斌’只有一字之差,但后邊的兩個字不變,前面的字又是諧音,我們一看到這個商標,就自然而然想到英雄孟祥斌!奔易〗鹑A市柳湖花園的女會計師楚瑞說,“孟祥斌送行大會我參加了,在我們老百姓心中,孟祥斌就是英雄的符號,孟祥斌在大家心里是圣潔的,F在把英雄名字與商業混在一起,這樣做有損英雄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