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要從人治轉變為法治
“我們架了千千萬萬座橋,我們卻沒有架出現代交通發展的理念之橋!倍嗝麑<覍W者和交通管理部門領導出席這一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開題會。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柯林春在會上表示:“把依法行政的橋梁架通將是該課題的重大貢獻,項目成果的最終落腳點是理解現代交通,根據中國現代化發展的進程提出相應的制度平臺和法律保障平臺!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汪祝君指出,城市交通的研究要從交通建設向交通管理轉變,而交通管理又要從人治向法治轉變。他說:“硬問題背后實際上是軟問題在起作用!敝袊姓▽W會副會長、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沈開舉強調:“交通問題不僅是一個技術建設問題,而且是一個管理問題、法制問題!
南京青奧會總規劃師、東南大學城市規劃與設計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段進以高鐵南京南站與青奧會規劃為例,強調以立法保障城市交通發展的必要性!爱敃r我們想把高鐵站與普通的鐵路以及其他的交通運輸方式進行貫通整合,我們的技術都達到要求,但是,由于分屬不同的部門管理,各方‘自說自話’,又缺乏法律依據,實施起來很困難。我們只能花了很長時間,通過各種努力才終于把高鐵站抬起來,把地面空間留給城市用!
段進指出:“由此可見,很多城市交通問題不是技術的問題,而是法律法規的問題!彼M撜n題研究重點應該放在立法平臺上,“你要相信城市交通規劃建立了好的框架,而是沒有法律保證規劃的實施,課題要解決的就是法律不能保障出現的問題!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運輸管理局局長汪學君表示:“交通問題的日常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如規劃、建設、城管、公安等。但像深圳敢于提出‘城市擁堵我負責’,就在于深圳有一個相對良好的體制、機制和法制。我們這項課題研究就要求解交通困局的體制、機制和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