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兩會協商,本著先經濟后政治、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精神,務實規劃近期協商議題和步驟。
二、加強兩會交流,打造兩岸受權民間團體推動兩岸交流的平臺。海協會與;鶗钾撚型苿觾砂睹耖g交流的職責。兩會應加強各層級會務人員互訪,開展多層次的經濟、文化、社會交流活動,包括根據兩岸關系發展需要,邀集兩岸社會各界人士舉辦研討活動。兩會還可考慮組織海協會理事和;鶗、監事進行互訪。特別是可以考慮邀請兩岸主管部門人士以兩會名義進行交流,就解決兩岸交流中的政策性問題交換意見,以利雙方各自或共同采取措施,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邁向新層次、新水平。
三、恢復兩會日常聯系,相互委托,協助有關方面妥善解決兩岸同胞交往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服務兩岸同胞;謴蛢蓵o急聯系人制度,及時有效地處理涉及兩岸同胞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件,維護兩岸同胞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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