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通過的《福建省臺灣同胞投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和《福建省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是當時大陸地區最早的涉臺專項法規。1994年9月通過的《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是全國第一部涉臺配套性地方法規;《福建接受臺灣同胞捐贈管理辦法》《福建省招收臺灣學生若干規定》和《福建省促進閩臺農業合作條例》也是福建特有的地方性法規。
袁錦貴說,福建涉臺立法將進一步突出對臺特色,凝聚兩岸的共識,集中兩岸的智慧,匯集兩岸的力量,更加廣泛地征求意見建議,同時加強與臺灣地區有關縣市議會的交流,共享立法資源,探索開展兩岸立法合作的機制。(記者 孟昭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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