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范強和另外三個臺灣留美學生同住在一間公寓。那天其中一位胡姓同學回家,看到有陌生人對著信箱東張西望,那人還問胡同學:“這里住著詹姆·揚嗎?”“我們這里只有瓊·楊!庇谑,陌生人拿出一張紙,把上面“詹姆·揚”的名字劃掉,寫上“瓊·楊”。紙上的抬頭,竟然是“搜查令”。
便衣于是進入房間搜查:第一個留學生喜歡攝影,暗房里有用于顯影的白色粉末,被懷疑是毒品;范強有胃病,房里有從臺灣帶來的胃藥,那些粉末也被懷疑是毒品;第三個留學生吸煙,也被當成抽毒品煙。于是三個人被抓進拘留所訊問。當晚,他們打電話通知其他保釣人員,大家都很緊張,于是互相邀約去紐約避難。
最后,兩名同學被保釋出來。范強因為臺灣生產的胃藥大麻成分超標,當場被起訴。之后,同學們一邊請律師辯護,一邊寫信給臺灣藥廠請求開具證明,范強才被無罪釋放。
而當年暑假,林孝信去申請“護照”延期時,被臺當局沒收了“護照”,成了一個有家不能回的“黑人”。他沒有辦法打工,也沒有收入,只能靠微薄的演講費和朋友的接濟過日子。這樣的狀況一直持續到1980年,美國民政局才找到他。1984年,林孝信拿到美國綠卡,這才結束了流浪生涯。
林孝信自嘲:“總算沒餓死。我是被逼上梁山,不得不成為一個‘專業保釣人士’!”
對話
保釣運動對臺灣意義非凡
導報記者:這么多年,您有想過如果當初沒有參加保釣,也會像大多數人一樣平平安安,謀一份好工作,享受富足的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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