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赴臺在路上
嚴格來說,2008年12月15日,兩岸并未實現全面“三通”,因為“通商”只做到了一半。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大陸就開放臺商投資,但由于種種原因,臺灣方面一直拒絕大陸資金入臺。
直到2009年6月,臺灣方面首次宣布開放192個大陸民眾可投資項目,2010年5月、2011年年初又先后開放兩批,三波累計開放了408個項目。其中制造業約204項,開放幅度為97%;服務業為161項,幅度為51%;公共建設為43項,幅度為51%。
然而,效果不如預期。據臺“經濟部”統計,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核準陸資入臺投資件數為284件,核準投資金額合計約3.08億美元。相比之下,目前在大陸的臺商有8萬多家,投資總金額近4000億美元。
究其原因,一方面歧視客觀存在。時至今日,臺灣開放陸資赴臺項目仍然是正面表列方式,也就是說沒列入項目不得投資。而臺灣向其它外來資本開放則采取負面表列方式,未被禁止的均能投資。即使是已經開放的項目,陸資感興趣并有競爭力的項目都設置了門檻。如面板與半導體產業,陸資持股不得超過50%;再如公共建設部分,陸資不能承包工程,公路建設只限臺灣主干道服務區等。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