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文化資源研究中心主任 張頤武:
互聯網有管理,網民與互聯網的關系存在于兩個層面,一個是道德的層面,我們在網上達成一個共識,大家不能那么做,這是一個道德的共識,他不涉及法律的問題,當然后面還有一個底線,這個層面就是法律的約束,這是互聯網運作的基礎,是政府管理互聯網,網民使用互聯網,企業運作互聯網所需要共同遵守的。
互聯網法律的普及與傳播,也需要運用互聯網的思維。
現在中國的互聯網大家都希望保護互聯網的活力,希望互聯網的權利更多;ヂ摼W的管理相對傳統媒體的管理還是比較寬松的。
現在有很多傳統媒體也有意見,他覺得傳統媒體相對管得嚴,在競爭中有很多劣勢,這個就是新媒體和傳統媒體怎么對接的問題。要相互融合,又要相對有個界限,這個界限應該是新媒體和傳統媒體都遵守的。我們有很多方法路徑非常有效,現在看互聯網的管理和傳統媒體的管理,雖然不是完全一致,但怎么樣根據互聯網特性實施有效的管理措施還需要我們共同探索。
互聯網既是技術的問題,商業的問題,最后還是文化的問題,它和文化的立法、文化創意產業和文化發展之間有密切的聯系,在這些法規方面和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規怎么樣對接又是新的問題,現在大家轉向文化消費是依靠互聯網來實現的,但是互聯網的管理上和傳統的有不同又有相似,技術提供了新的空間,也帶來了新的挑戰。
最后一個問題是互聯網的言論涉及到國家安全,也涉及到很多個人的權益,對人的傷害和國家安全的傷害都非常大。
怎樣在司法裁判、訴訟方面讓進程加快,怎么樣在管理方面、行政方面給予更多授權。就像工商管理一樣,更多的授權在法律上,讓行政管理能夠發揮更多的作用,更加快捷地做一些判斷。
同時發揮網民的主動性,在道德倫理方面解決問題。社會組織應充分發揮它的功能,這樣的話可以不經過訴訟程序,通過社會自我監督自我調節的力量來管理互聯網,這樣完備的社會組織將對我們整個的互聯網管理提供一個堅實的基礎。
[ 責任編輯:王怡然 ]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王怡然
原稿件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