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大學政治與法律學院教授、副園長王四新:
我先說一下我對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的簡單設想。十八屆四中全會高舉法治大旗,這個精神對于目前全面推進網絡法治化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本著這個精神,下一步的網絡法治化建設,可能需要考慮這幾個方面的統一。
首先,網絡法治化要講究技術標準與法律標準的的統一。法治化容易偏向規則,偏向認為制訂的規則體系,對我們網絡產業,網民行為的規范,約束和指導,但是實際上在網絡空間,更應該注重作為網絡基礎設施主導性因素的一些技術標準。這些技術標準是以各種形式表現,有時候可以統稱為一種代碼。一定要在熟悉網絡技術的前提下,一定要在掌握網絡的技術標準的前提下立足。比如說要推進網絡空間的法治化,他的調整對象是網絡,網絡是什么樣的東西沒有搞清楚之前,純粹用法律的規則體系來規范和約束,可能會犯一些主觀性的錯誤,所以強調法治很重要。但是更要注重這里面的一些技術標準或者技術性的決定要件。
其次,網絡要推行法治化還要結合虛擬與現實的統一。所謂虛擬,現在網絡和現實已經融為一體了,這里的虛擬與現實的統一主要是網絡上的一些行為,網絡上正在發生的一切,對我們既有的規則體系提出了挑戰,有些新的規則體系,需要重新制訂,有些過去的規則體系需要重新在網絡空間創造性的適用。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說怎么樣找到需要制訂新規則的問題,領域,哪些是把現有規則修改后可以適用于網絡空間的,哪些是現在已經遠遠落后于網絡發展技術的要求的應該完全拋棄的,應該先摸一摸家底。
在推進網絡法治化過程中,網絡是一個國際化的東西,不管是網絡上的行為,網絡使用的標準,都呈現出全球的標準的統一化。但是,我國要建設的法律體系又是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又要高舉社會主義特色這個大旗,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在網絡法治化過程中的一些標準,國際上怎么考慮,標準怎么樣協調、統一,在進行內容管理的過程中,怎么樣把國內的和國外的有機結合起來,把中國政府已經簽署和加入的國際公約里面的具體要求考慮進來,同時又堅持社會主義特色,這些問題可能都是需要考慮。
我再補充一點,把違法信息標準化是不太可行的。因為網絡空間所有問題都集中到信息本身,什么類型的信息,通過什么方式傳達信息等等,而這個對網絡信息違法、合法與否有些是可以簡單的歸類,絕大多數的信息是沒有辦法,因會涉及到傳播過程中的諸多變量,實踐中有七條底線,這個可以提供引領性示范性的,但是不能作為標準,F實網絡空間的規范,缺的不是標準化,或者信息的規范化,缺的是對違反信息鑒定的快速反映機制。對于服務提供商責任意識要明確,要有這么一個快速反映機制。而不是把信息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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