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27日訊 隨著到福建省各設區市投資、就業、就學、探親、旅游的臺灣居民日益增多,經公安部同意,福建省從八月份開始,將五年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臺胞證)的受理點從原有的福州、廈門兩市擴大到全省九個設區市,各設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均有權受理五年有效臺胞證。
據了解,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福建省正式啟動了簽發五年有效臺胞證工作,成為當時內地公安機關唯一獲得授權簽發五年有效臺胞證的省份,在簽發工作啟動初期,福建省采取福州、廈門兩市公安局受理申請,福建省公安廳集中審批、制作、簽發證件的工作模式。
兩年多來,福建省充分發揮對臺地緣優勢,不斷改進簽發辦證工作,推出多項便利舉措,使得持有五年有效臺胞證和多次簽注的臺灣居民無須每次入境每次辦證,已在大陸投資、經商、就業的臺灣居民證件到期換發和遺失補發等手續也無需出境至港澳申辦,切實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投資、經商、就醫、就學、探親和訪友提供方便。 來源:臺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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