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港(資料圖片)
新華網北京4月8日電(記者 張毅)記者8日從海關總署獲悉,海關總署日前向天津海關和海關總署駐天津特派辦下發了《海關總署關于支持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總體意見》,推出14項支持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具體舉措。
這些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的建設,逐步建立具有全面保稅功能的大型綜合性海關保稅監管區域。支持保稅物流體系建設,以東疆保稅港區建設為龍頭,促進發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國際中轉、集裝箱拆拼箱等現代物流業務。支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聯動試點,努力實現保稅貨物在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之間自由流動。深化口岸管理體制改革,理順口岸管理關系,建立國際一流的口岸管理體制。加強跨區域口岸協作,發展海鐵聯運、海陸中轉聯運、空陸聯運、沿海內支線中轉等多種新型轉關業務,簡化大陸橋進出境貨物通關、轉關、過境手續。支持天津電子口岸建設,推動天津口岸出口貨物和進口免稅貨物“電子放行”。支持實現天津電子口岸物流信息平臺與口岸通關平臺的互聯互通和優化整合。推行守法便利通關管理模式。
《意見》還包括,擴大加工貿易聯網監管,逐步對加工貿易企業實行電子賬冊監管,實現無紙化電子通關;創新加工貿易監管制度,以空客A320項目為試點,對無線通訊、液晶顯示器、汽車和裝備制造等重點行業和大型加工貿易企業,逐步實行“量體裁衣”式的海關監管制度,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加強天津海關的建設;建立海關總署與天津市政府合作長效機制等。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