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黨中央提出了促進海峽文化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建設海峽文化,必須注重六個基本要素
一是整合海峽文化資源,包括規范名稱,加大宣傳力度,突出福建在海峽文化建設中的主體地位;二是要以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和媽祖文化三大閩文化體系作為海峽文化核心主體和重要紐帶;三是以現代文化、全球文化為時代內容;四是以臺灣新生代為重點;五是文化成果兩岸共享;五要認真研究兩岸法律體系的差異和法律環境的不同,以及可以互相融合的方面。
(二)建設海峽文化交流合作平臺
1.設立海峽文化兩岸共建委員會。邀請兩岸有影響力的各界人士共同參與委員會,由深具號召力、影響力的工商巨擘、文化大師、杰出人才共同規劃、設計方案,加以推動落實。
2.成立民間社團“海峽文化交流促進會”,拓展交流合作途徑;舉辦“海峽文化論壇”,深入探討與交流兩岸學術、文藝、民間信仰、宗親活動、方言研究等;兩岸共同舉辦“海峽文化節”、“海峽民間藝術節”等系列文化活動;建立海峽文化交流聯誼中心網站。
3.構建和完善閩臺文化交流基地。要在較具海峽文化代表性的地區建立多個海峽文化交流試驗區,共同開辟兩岸親情旅游線;組建海峽文化展演中心、閩南文化藝術中心以及以客家文化、媽祖文化、船政文化等為主要內容的文化基地建設,專職負責組織兩岸的文化研究、展覽、宣傳以及文藝創作、匯演、各類民間藝術展覽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