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上午,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閉幕。為期10多天的“跑會”生活結束了。
3月10日,汪洋在廣東團分組討論時說“有些記者不夠朋友”。這句話讓我更加有意識地在思考:我們該怎么“跑會”。
記者采訪時問過6位政協委員關于“委員履職應該具備哪些素質和能力”的問題,在他們的回答中都提到一個關鍵詞:“責任”。我想,委員履職要講責任,我們記者“跑會”也要講責任。
“責任”,可以大寫,可以小寫,這就取決于記者如何看待上會采訪了。我作為一個多年參與后方兩會互動策劃的老編輯,首次“跑會”,從開始的緊張到后來的應對自如。我想,這個過程中自己有意無意地在書寫“責任”。
“善待媒體”,是媒體對采訪對象、監督對象的一種期望!吧拼瘑T”,這應該是委員對于上會采訪記者的一個最基本的要求了。
因為,只有在相互善待中,采訪才能繼續、對話才能深入。對委員而言,接受采訪可以完整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建議;對記者而言,采訪是“跑會”應盡的本分。
我在采訪中,如果遇到了自己不熟悉的政協委員時,通常采取了先詢問委員關注點,交換聯系方式,積極備課、盡可能地熟悉委員關注的問題的方面,然后約訪、采訪,甚至二次采訪等一個看似復雜漫長的過程。我之所以這么做,是因為我覺得,委員同意和你談他的關注點,就是對你的尊重;如果同意交換聯系方式,意味著期望你的采訪。在這種情況,如果草草準備、甚至沒有準備地采訪,至少在“心理”上對委員是一種不尊重,在實際采訪中就很難互動起來。深入的采訪,需要雙方溝通中坦誠以對,需要雙方在互相信任中智慧碰撞。如果連尊重都做不到,信任就無從談起了。尊重是記者“跑會”最基本的要求了。
委員接受采訪,我尊重他;委員不接受采訪,我同樣尊重他。因為這是委員對待媒體的基本權利。這就如同你要采訪這個委員而不采訪那個委員,這是你的權利。只不過記者在行使這個權利時一定清楚地認識到自己“跑會”的責任。
“跑會”對我來說是挑戰,挑戰自己的知識面、挑戰自己的溝通能力,挑戰自己的連續“作戰”能力。在一次次成功的贏取采訪機會后,我擁有了自信;在一次次愉快地溝通采訪后,我擔負起了責任;在一篇篇稿件審核發布后,我收獲到喜悅。在一次次被拒絕采訪后,我獲得了重新發現自己不足的機會,我正視并珍惜這種“拒絕”。為什么呢?拒絕我的委員為何沒有拒絕其他記者的采訪呢?我想,多從自身上找找問題,也許被拒絕的次數會減少。
我們記者“跑會”辛苦,委員上會同樣辛苦。我見到好幾個委員,他們都說自己晚上一兩點睡覺。委員們除了開會、討論、還要接受記者的采訪。我們對委員應該多一份理解。
“跑會”,對我來說是收獲感動:有委員為了方便我的時間安排而早晨七點半接受采訪;有委員剛從醫院檢查完身體餓著肚子而接受記者采訪;有委員為了讓我寫稿視野寬廣些,寬容地理解我對他長達一個小時的“延時采訪”……
我們該怎么“跑會”?我認為應該帶著責任上會、從學會尊重做起,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專業敬業,多一點渴求進步的欲望,你的“跑會”生活或許會五彩斑斕。您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