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關于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的聲明
時間:2009-07-18 15:39 來源:外交部網站
1963年7月25日,美、英、蘇三國代表在莫斯科簽訂了部分停止核試驗的條約(即禁止在大氣層、外層空間和水下進行核試驗條約)。對此,中國政府于同月31日發表了題為《中國政府主張全面、徹底、干凈、堅決地禁止和銷毀核武器、倡議召開世界各國政府首腦會議的聲明》。
聲明闡述了中國政府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的立場,并提出三項建議:(一)全世界所有國家,有核國家和無核國家,莊嚴宣布:全面、徹底、干凈、堅決地禁止和銷毀核武器。具體地說,就是:不使用核武器,不輸出核武器,不輸入核武器,不制造核武器,不試驗核武器,不儲存核武器,把世界上現有的一切核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統統銷毀,把世界上現有的一切研究、試驗、生產核武器的機構統統解散。(二)為逐步履行上述義務,首先采取下列措施:1.撤除在國外的一切軍事基地,包括核基地在內;撤回在國外的一切核武器及其運載工具。2.建立包括美國、蘇聯、中國、日本在內的亞洲和沿太平洋地區的無核武器區,建立中歐無核武器區,建立非洲無核武器區,建立拉丁美洲無核武器區,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對每一個無核武器區都承擔相應的義務。3.不以任何形式輸出和輸入核武器和制造核武器的技術資料。4.停止一切核試驗,包括地下核試驗在內。(三)召開世界所有國家的政府首腦會議,討論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問題以及為逐步實現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而采取上述四項措施的問題。
1963年8月2日,周恩來總理致信各國政府首腦,建議召開世界各國首腦會議,討論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問題,重申了上述聲明的原則立場,呼吁各國政府考慮和響應中國政府的建議。
1964年10月16日,我國爆炸了一顆原子彈,成功地進行了第一次核試驗。同日,中國政府發表聲明,再次重申了中國政府關于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的一貫主張。中國政府鄭重宣布,中國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會首先使用核武器,并再次向世界各國政府鄭重建議:?召開世界各國首腦會議,討論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問題。作為第一步,各國首腦會議應當達成協議,即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和很快可能擁有核武器的國家承擔義務,保證不使用核武器,不對無核武器國家使用核武器,不對無核武器區使用核武器,彼此也不使用核武器。
編輯: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