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厲莉:公眾維權意識已醒
2012年,北京“7·21”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厲莉愛心團隊前往災區慰問。房山法院新聞辦供圖
人物簡介
厲莉
十八大代表、第三屆全國道德模范、北京市房山區法院法官。遼寧鞍山人,1978年8月出生。
2002年2月,厲莉登記成為一名造血干細胞志愿捐獻者;2007年,厲莉幫助一名身患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患者;2009年,得知患者病情復發后,她再度為其捐獻骨髓。
一名年輕女法官,在兩年內兩度幫助白血病女孩,事后得到區政府5萬元慰問金也分文未花,直到今年北京“7·21”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她又將慰問金全部買成救災物資送到災民家。
厲莉說:“我要讓群眾通過法官的實際行動,相信法律的溫暖!
談參會
肩負更多責任和使命
新京報:從一名普通法官到現在,你已經獲得了很多令人羨慕的稱號、榮譽。你是如何理解十八大代表這個身份的?
厲莉:我能有幸當選黨的十八大代表,是組織多年培養、各界群眾關心支持的結果。這個身份意味著,我將肩扛更加沉甸甸的責任和使命。在社會建立法律信仰是每一個法律人的渴望,也是我最大的期盼和必須承擔的責任,任重而道遠。
新京報:當選十八大代表后,你將如何履行代表職責?
厲莉:我作為一個以道德愛心走入公眾視野的法官代表,將不斷倡導“愛心與良心相生相成,公益與公正相得益彰”的職業理念,以德修身,以愛暖民,致力于提升司法公信和司法形象。讓道德助力司法,為和諧社會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新京報:你會把什么樣的群眾呼聲帶進會場?
厲莉: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法官,我將把基層人民群眾對司法最真切的呼聲和期待帶進會場。作為一名有公益身份的法官傾力各項公益活動的過程,使我有機會思考司法與道德之間的關系,并閃現了一些思想的小火花。在十八大會議上,我會將這些成果分享給更多的人。
談捐獻
如果不捐會后悔一輩子
新京報:你兩次捐獻骨髓,有沒有過猶豫?
厲莉:2007年第一次捐了300毫升造血干細胞,我就覺得是救人一命,很平常的事。2009年4月7日,女孩父母突然又來電話,希望我能再次捐骨髓挽救女孩生命。那天晚上,我丈夫還在外地出差,我們在電話里商量了一下,還是決定推遲生子計劃,畢竟不捐的話,會后悔一輩子。
談履職
讓百姓相信法律的溫暖
新京報:你認為新時代的法官應該具備怎樣的素質?尤其是現在經濟快速發展,法律人的職業選擇也多樣化,作為法官如何能守得住內心的寧靜?
厲莉:我覺得作為一名法官,必須要有信仰、有理想、有堅守、有一顆善良仁愛之心,同時具備扎實的理論功底和學術能力。在做事風格上,要果敢,勇于擔當。
我想法官內心的寧靜,來自于其自我價值的實現與法官職業社會價值的實現之間的契合。一個法官,如果能在為他人解決矛盾、平息糾紛的過程中獲得成就感,那么其必然也是認同法官職業的,能獲得內心平靜。安于斯,樂于斯。
我相信,只把物質、金錢、享受作為自我價值實現標簽的人,是不可能做好一名法官的。
新京報:你獨立辦案多年,有哪些難忘的經歷?
厲莉:我碰到過一些當事人,來法院時情緒激動,劍拔弩張,但看到我是他們的主審法官,都會很信任我,愿意讓我來幫他們調解,很快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有一次當事人告訴我,“你都可以為陌生人兩捐骨髓,你是好人,我相信你不會坑我的!”這句話,給我的印象很深刻。
新京報:作為法官,遇到托人情、拉關系的你怎么做?
厲莉:工作中,確實偶爾會遇到這類事情,但沒有外界想象的那么普遍。應該說,這種現象和法治精神是相悖的,應該堅決杜絕。
但任何事情都具有兩面性。托人情、找關系,從另一個角度看,是一個普法的好機會。因為找到你的人,都是信任你的人;谶@種信任,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利益觀、價值觀。我希望民眾都能懂得,法律是保護自己合法權利的,而不是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需要通過人情解決的問題,如果本身就是合法的,不通過人情照樣解決;如果是違法的,在法治框架下,根本就不可能有解決的空間。
新京報:有沒有人試圖給你送紅包?
厲莉:有,但很少,記憶中有兩三件吧,結果肯定是拒絕。這種行為會讓法官覺得很尷尬,會有種自身價值被貶低,甚至被侮辱的感覺,很不好。我有時就在想,真的拿了錢,你在當事人眼中就不是那個執掌正義天平的法官了,而是淪為為他人謀私利的奴隸了。
新京報:你之前審理了大量民事案件,如何看待調解工作?如何處理情與法沖突的問題?
厲莉:在國際上,調解被譽為東方經驗,“東方一枝花”。其實調解和我們的文化傳統密切相關。中國人都有厭訴情結,都崇尚以和為貴。在當事人自愿調解的前提下,法官努力幫助陷入糾紛的當事人,找到一條均衡雙方利益且二者都能接受的路徑,以化解矛盾,不再被訴訟所累。在這過程中,法官往往要付出巨大努力,法官不僅需要有法律專業的知識,更需要通過真誠、貼心、耐心的交流,從當事人角度考慮問題,尋求調解方案。
談普法
公眾訴訟技術待提高
新京報:你認為當前普通民眾的法律意識如何?
厲莉:當前,不論是紙媒、廣播電視還是網絡,許許多多的普法節目出現在公眾面前,這些節目多側重于法條解讀、案例評析等,對于法律規定本身進行了很好的宣傳教育,效果也非常好。但也存在一個欠缺,那就是對公眾的程序意識、證據意識等理念性的教育比較少,公眾的維權意識已經覺醒,但訴訟技術還有待提高。
新京報:那你覺得應該如何提高?
厲莉:普法教育可以更多側重程序意識、證據意識等法律理念的教育,這對培養民眾對法律的信仰,提高司法公信,樹立司法權威有重要意義。
新京報:你對未來的司法改革怎么看?
厲莉:我認為,未來司法改革的重點在于通過制度建設和途徑探索,樹立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增強民眾對法律的信仰。
開微博
可向社會傳遞正能量
新京報:你也開通了微博,作為一名有“名人效應”的法官,有哪些便利和不便?
厲莉:便利就是使我可以在更加廣闊的平臺上,發出公正、為民、真誠、善良的呼聲,向社會傳遞更多的正能量。不便就是有很多人在微博上會就個案來咨詢我,其實作為一個法官,對非自己審理的案子并不便開口評價,畢竟我對案件的全貌并不了解。但這就會造成誤解,他(她)會認為我對他(她)的案子不關心,不關注。其實,事實不是這樣的。
公眾的維權意識已經覺醒,但訴訟技術還有待提高。普法教育可以更多側重程序意識、證據意識等法律理念的教育上,這對培養民眾對法律的信仰,提高司法公信,樹立司法權威有重要意義。 ——厲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