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期間廣州地區餐飲服務價格行為規范出爐
時間:2010-11-04 13:25 來源:南方都市報
一般菜肴價格不得標“時價”,海鮮、河鮮等也要在店堂內明碼標價,收取茶位費要提前告知消費者……近日,廣州市物價局發出《2010亞運期間廣州地區餐飲服務價格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對廣州市內餐飲服務價格行為進行具體規范。
《規范》明確,亞運期間的餐飲服務價格應盡量維持在平時價格水平!兑幏丁芬,餐飲經營者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采取價目表、價目簿、價目牌、標價簽、店堂告示等形式實行餐飲服務明碼標價。一般菜肴價格不得使用“時價”等含糊字樣在價目表中標示。對于時令性較強、確需在價目表中標示“時價”字樣的鮮活海鮮、河鮮類菜肴,仍必須在店堂內的海鮮、河鮮存養場所按要求進行明碼標價,或以其他能向消費者顯示的方式公布當日的銷售價格。
對于廣東特有的“茶位費”,《規范》也有規定,提供茶水服務要收費,應該在場所內明示,并且在消費前主動告知消費者。對自帶酒水、食物加收服務費等也應同樣處理。餐前主動提供給消費者有償使用的紙巾、餐前小食等,或用餐時為消費者開啟酒類、飲料或制作鮮榨果汁等飲品的,也應提前告知消費者并征詢消費者意見。
對于目前使用的消毒餐具,《規范》也有規定。餐飲經營者應當為消費者提供經洗凈消毒且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的餐具,不得以“消毒餐具費”、“消毒餐巾費”等名義變相價外加價。
據悉,廣州市物價部門近期將把《規范》印制發放到市內餐飲經營者手中,亞運期間還將對餐飲行業的價格行為進行重點監管,保持行業價格穩定。(記者徐艷 李華娣 通訊員 岳佳綜 )
編輯:王曉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