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2009年兩會上提出,建議全國用10年時間,分批廢除簡體漢字,恢復使用繁體字,原因有三:
1 上世紀50年代簡化漢字時太粗糙,違背了漢字的藝術和科學性。比如愛字,繁體字里有個“心”,簡化后,造成“無心之愛”。
2 以前說繁體字太繁瑣,難學難寫,不利于傳播,但是現在很多人都是用電腦輸入,再繁瑣的字打起來也一樣,所以這個問題已經漸漸不存在。
3 恢復使用繁體字有利于兩岸統一,F在臺灣依然用繁體字,并稱其為“正體字”,深有意味,還要為“正體字”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給祖國大陸方面造成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