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詳解“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典故由來 元宵節除了保留著許多有趣的習俗外,還流傳著許多軼聞趣事。其中,最為人們所津津樂道的是成語典故“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天津市天文學會理事趙之珩介紹說,據記載,宋代有個叫田登的人做了州官,由于他名字的“登”與 “燈”諧音。為避其名諱,他不許身邊的人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同音的字。全州的老百姓也只好稱“燈”為“火”,“點燈”也只能叫“點火”。
這一年,元宵節即將來臨。按照以往慣例,元宵節里都要燃放燈火、點上花燈表示慶賀。官府放燈,民間觀燈、賞燈,已經成為家喻戶曉的節俗。為此,官府衙門要提前張貼通知安民告示,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賞。
絞盡一番腦汁之后,寫告示的人決定按照平時的慣例,把“燈”字改為“火”字。于是,全城百姓讀到了這樣一則“流芳后世”的布告:元宵節里“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等到大家最后明白此事原委之后,個個啼笑皆非。人們不僅譏諷田登是個“放火州官”,還針對布告發出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怨言。這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一成語的由來。
專家表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已成為人們嘲諷與抨擊那些欺壓百姓、為非作歹的當權者的經典佳句,并且一直流傳至今。
據介紹,元宵節除了各種慶;顒油,中國民間還有信仰性的活動,就是“走百病”,又稱“烤百病”“散百病”,這是一個為婦女們所喜愛的民俗活動。
天津市民俗專家尚潔介紹說,舊時,每值正月十五元宵節,特別是正月十六一整天,婦女們便三五成群,結伴出游,她們一邊賞燈散逛,一邊遛彎兒“除百病”。這天,婦女們不僅可以回娘家,還可以串門子,走親戚,到各處閑談玩耍,獲得了短暫的“解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