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錯案冤案溫床
據《中國勞動教養》1999年第3期報道,1983年“嚴打”曾創下當時收容勞教人員的歷史紀錄22萬多人。據《正義網》報道,2003年時,全國共有勞教場所310多個,干警職工10萬多人,收容勞教人員31萬多人。幾乎達到了每一個地級市就有一處勞教所的規模。
據司法部數據,截至2008年,全國有350個勞教所;重犯率超過40%;勞教人員平均每天勞動超10小時,遠高于《勞動教養試行辦法》所規定的日均勞動時間不高于6個小時。據本報報道,律師李方平曾說:“那些檢察院不批捕或退偵的案件、證據不足超期羈押案件,都可以轉為勞教,這使勞教成為錯案、冤案的溫床�!�
寧愿判刑不愿勞教
北京市房山區檢察院燕山檢察處處長隗永貴曾介紹,一個外地人賣黃色光盤,身上裝著30多張,準備對其勞教時,這個人忽然說,他家里還有80張黃色光盤,“因為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倒賣黃色光盤100張以下的,勞動教養一年;倒賣200張的,可以判刑6個月。這個人最后判了6個月緩刑�!�
犯罪最低檔是管制,期限最短3個月;第二檔是拘役,剝奪自由,最低期限一個月;第三檔是有期徒刑。勞動教養起點是一年,最高4年,在勞教所執行。在共同犯罪中,主犯被判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緩刑,而從犯卻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案件也較為常見。
勞教是一種治安行政處罰,主要目的在于教育改造,但實際的處罰力度卻要比管制和拘役這兩種刑罰更大,更何況刑罰的執行中還有緩刑、假釋、監外執行等規定。被抓之后,主動坦白犯罪事實,希望變勞教為刑罰,性質與懲處力度倒掛,“違法不如犯罪,勞教不如判刑”也就難免成為“江湖人士”的不宣之秘了。
微博觀點
@新華網:全國政法工作會議透露將推進勞教制度改革,這是對近期唐慧、任建宇事件的最好回應。人們期待能盡快廢止這項制度,同時又要積極穩妥應對廢止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新華社:半年前中國網事曾發表《三評永州》,指出唐慧案留下的不是個句號,而是個大大的問號,指向屢屢引起爭議的維穩式勞教。全國政法工作會議7日在京召開,我們期待勞教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把拖時代后腿的維穩式勞教盡早掃進歷史垃圾堆,這才是對“唐慧之問”最好的回答。
@鳳凰網評論:“勞教”事實上變成了一個筐,什么都往里裝。但這一長期備受詬病的“惡法”,至今屹立不倒。今年以來,勞教之惡不斷呈現于公眾面前。一起努力推倒它成為有責任感的公民共識與責任。正直的人會選擇和任建宇一起為國家的民主與法治努力。
@王小山:2003年,記者的努力廢止了收容遣送制度;2013年,律師的努力暫停了勞教制度。誰說國家不能變好一點點,努力未必有收獲,不努力,一定沒有。(孫思婭 綜合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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